幸好有喬靖夫,才沒錯過這篇梁文道的文章。
就前天晚上,與舊同事兼好朋友楊小姐見面,為一些自己毫不在行有關推廣技巧的事向她討教。
在一間非常地道廉價的餐廳內,於英國長大的楊小姐用感慨不忿的語氣跟我說:「強,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做你自己願意為此拚搏的事,不要再浪費時間在根本是浪費時間的工作上了.....」
梁的文章說:
「曾經有朋友替任職機構尋覓一群本地藝術家工作,一個官方的人物居然告訴他: “不用給他們太多錢,他們有創作機會就夠開心了。”我不知道香港的編劇酬勞特低是否也是這個理由。在香港從事創作就真的要賤到這個地步嗎? 」
「不用給他們太多錢,他們有創作機會就夠開心了。」這話我聽過不夠一萬,也肯定不只五千次了。
是的.....在香港從事創作就真的要賤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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