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尚.雷諾阿(Jean Renoir)自傳<我的生平和我的影片>,第45章「大河」。
原文根據法國Flammarion出版公司,1974年版Jean Renoir<Me vie et mes films>翻譯,中國電影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版。
一天,完全出於偶然,我在《紐約人》周刊上看到一篇書評,激起了我的好奇心。這篇文章評論的是英國作家魯莫・戈登(Rumer Godden)的小說《大河》。評論家認為這部小說是戰後最好的小說之一。我把書買來,讀了以後,不僅為優美動人的故事讚嘆不已,而且覺得可以把它改編成一部既有質量,又能為荷里活的電影工業所接受的影片。孩子們生活在浪漫的環境中;小姑娘情竇初開;一個小男孩太喜歡蛇,不幸死去;一個英國家庭生活在印度就像李子結在桃樹上,它的莊重顯得相當呆板;尤其還有印度以及它的舞蹈和異國風俗習慣。這一切都是中性的,我覺得很有信心。
我確信自己找到了能使攝影棚的大門為我重開的題材。我請我的代理人為我洽談《大河》我電影製片人權。他勸我不必多此一舉,對我說:「印度,我只知道大象和獵虎的印度。你的劇本有獵虎嗎?」盡管沒有這張王牌,我還是要求他向各製片廠推薦《大河》。不管怎麼說,要先把將小說改編成電影的版權買下來。他讓我一一拜訪了所有可能對這個異國情趣的題材感興趣的製片人。到處都是同樣的答覆:沒有大象和獵虎就不成其印度。我開始感到失望,這時,有一個比華利山的商人登門造訪,聲稱有興趣拍攝《大河》,這是在1949年。
肯尼斯・麥克爾唐尼是一個花商,他熱愛電影事業,熱愛印度,他以非凡的熱情為他的這兩個“愛人”效勞。他的妻子,和藹可親的梅爾維娜・龐弗里是傑出的游泳明星埃斯特・威廉斯的對外聯絡員。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麥克爾唐尼在美國空軍駐印度的一個機構裡服役。他曾利用職務上的方便幫了幾個印度大人物的一點小忙。作為交換條件,他要求他們以後為他拍攝一部關於印度的影片提供資金。這筆交易對於他們是很有利的,因為向外輸出資本是被禁止的,但是輸出一部能在外國為他們賺到錢的影片卻絲毫不受阻礙。
缺的就是題材了,麥克爾唐尼有心想拍一次獵象,但是單憑這個編不成一個故事。他在紐約的一次晚會上遇到一位夫人,她是尼克魯的摯友。他把他碰到的問題告訴了她。她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給他出了個主意。她說,拍一部關於印度的影片會很討尼赫魯和要人們的喜歡,但應該避免採用單純的印度題材,因為印度人不相信外國人能夠正確地探討他們的問題。她建議他讀一讀魯莫・戈登的《大河》,這部小說的長處是地點在印度,而談的是一個英國家庭。麥克爾唐尼讀了這部小說,覺得缺少獵象,但他認為有希望把這個引人注目的插曲搬進《大河》這部多情而簡單的故事裡。他想把這部書的改編權買下來,但出版商告訴他,這個權利已經被一個名叫尚雷諾阿的人買走了。於是,他來和我聯繫,建議由我導演這部影片。我接受了,但有四個條件:讓我到印度去實地考察一番;由我和原書的作者合寫劇本;沒有獵象;最後,剪輯權由我說了算。麥克爾唐尼同意了。他試圖與《大河》同時拍他心愛的獵象,但是沒有成功,於是就想用泰姬瑪哈爾陵來代替這個噱頭。
我和廸多是在一個幾乎不帶一點印度色彩的場合裡認識魯莫・戈登的。麥克爾唐尼對這個方案很熱心,終於著手安排有關事宜。他把我和魯莫・戈登的會見安排在泰晤士河河畔一家叫做"釣魚老手"的小旅館裡。從那天起,魯莫成了我和廸多的知心朋友。為了寫劇本的初稿,她來到荷里活,住在我們家裡。我和廸多第一次去印度回來以後,又到英國去和她一起寫第二稿。我們這次旅行中的所見所聞對編劇大有幫助。我們在印度參觀了魯莫・戈登度過童年的地方。
指導我用彩色片的一大原則是避免黑房加工的效果。而是要把攝影機放在實景或佈景前,是甚麼樣就拍成甚麼樣。換句話說,就是不用特殊的濾色片,不用後期著色。第二條原則是:在野外拍攝的影片應該避免選用色調過於複雜的景色。我們的眼睛是一架比最完善的攝影機高級得多的儀器,我們已經難以一一分清大自然呈現在我們面前的色調,只有給攝影機這隻人類設計、製造的眼睛提簡單的問題,它才能給我們以令人滿意的答案。法蘭西島的風光包含著不可勝數的色調,這些色調交織在一起,可憐的攝影機不知所措、只能給我們胡亂表現一番。相反,熱帶植物的色彩有限,綠是真正的綠,紅是真正的紅。所以,孟加拉和許多熱帶地區一樣,對拍彩色電影是很有利的。這裡的色彩不強烈,但也不混雜。這種淡雅的色調使人想起瑪麗洛朗森、廸菲,我還敢說使人想起馬蒂斯。印度國旗的綠色和紅色不同於其他國家國旗的綠色和紅色。
在拍攝《大河》的過程中,我們努力尋求中間色調。盧里耶甚至把一場戲中的草坪重新塗上綠色。房子、車窗、家具、服裝,我們一一檢查,無一遺漏。至於服裝,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為印度人特別愛穿白色的衣服,這種簡單的顏色十分理想。當然,大河本身是我們控制不了的,所以,我們就根據遠景來調整前景。《大河》是孟加拉一個英國家庭的一部生活記錄。影片講述的事情既沒有開頭也沒有結尾。好像只是把一群人的生活記錄截下一段,並不想讓它成為一個故事。這個題材的規模是由環境決定的。對於我來說,主要的是真實。我是通過幾本很好的著作,尤其是E.M.福斯特的《通往印度的路》了解印度的。但我缺少的是與有血有肉的人交往。神明又一次來幫了我的忙。
我們到了印度之後,我的侄子克洛德纏住製片人給我們一套機動的電氣設備,首先是一台發電機和幾架聚光燈。麥克爾唐尼決定到倫敦購買這些設備,打算拍完影片以後再賣掉。這批設備裝上了船,不料這條船奉令運武器到印度支那,於是這批貨重新卸在碼頭上。那時,法國和印度支那的戰爭正打得不可開交,從倫敦到加爾各答的軍火貿易十分興旺,我在加爾各答甚至還遇見了兩個來自我的家鄉卡涅的年輕人。他們兩人買了一架飛機,通過這種非法的生意發了財。他們的飛機沒有長途飛行的導航儀器,但他們說:「不會搞錯的,只要沿著喜馬拉雅山飛,飛到恒河三角洲上空,就知道到了。」至於這些軍火是運給法國人還是運給印度支那人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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