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3日 星期日

記《出埃及記》


事實上《出埃及記》的問題不在於導演"懶藝術扮高深"。若果鏡頭時間較長用比較多的省略還有構圖刻意著重空間感等等表象就簡化成一種藝術性那只証明批評是膚淺的(我沒反對導演本人是膚淺的)。但我看情況不是這樣問題應出在概念過於粗糙而且最重要是形式與內容有矛盾甚至出現對立(我同意m先生所言彭浩翔表現近乎完全不懂。可我又想暫時將叫做""的說法放在一邊)所以效果失焦比如說電影點題處"荒謬"意思之表達接近潰不成軍了。



整部電影從影像到演員表演都有意(渴望)風格化。燈光、景觀都力求有看得到的經營痕跡例如任達華跟張家輝落口供處張的工作地點任的住所劉心悠工作處溫碧霞的住所等等(模仿王家衛?可王氏又大都是對昔日記憶的一種修飾、修正)。而定點鏡頭到影機運動還有演員演出就都要製造一種情緒上的壓抑(模仿杜琪峰?可杜氏那份壓抑骨子裡是要掩藏人物的內在熾熱)。所以基本上《出埃及記》所建立的現實處境是非常不尋常亦與一般人的生活質感(或者共鳴)脫勾它本身就已經疏離得很概念化(無甚血肉)



由此當要立論電影內所說的"荒謬"兩者對質的空間就變得很狹窄即是說你要在一個非現實的狀況去引證荒謬這意思本身是難以成立的。



換個角度如果《出埃及記》將它意圖描寫的疏離、壓抑建基於有若干普遍性的狀況(例如職業、情感等等)情緒盡量接近一種常態然後用冷靜構圖、剪接去制約宣洩機會那麼當"荒謬"處境暴露時衝激現實之張力就會比較明顯。又或者完全肯定非常態將荒謬徹底變成主題讓整部電影成為圍繞荒誕荒謬的怪片相信效果肯定比現在有趣。



"得出"就做公平點說導演的行動力很高。況且說實話(應該少有人會同意)我認為《出埃及記》比過去任何一部彭浩翔電影有趣(看過的不多可沒有一部我認為是有趣的)


重申個人意見所謂各有所好嘛。



*邵美琪那身黑超紅衣的服飾突兀得來幾能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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